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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南信阳商城县事业单位招聘60人公告
2013-07-13 13:23:24   地区:河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并报上级批准,2013年商城县拟面向社会26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在职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商城县常住户口或系商城县籍生源〔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博士、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全国重点大学统招全日制本科(一本)学历学位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6月 30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至8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 6:00。

2、报名地点:商城县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城县人社局办公楼1楼大厅)。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单位户口簿等)、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从业资格证(报考岗位有要求的)、有工作原单位同意报考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名时填写《商城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按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 :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对我县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比例。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3年8月5日—8月6日上午8:00 — 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商城县人社局办公楼1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8月7日上午8:30 — 10:30(详见准考证)。

3、加分规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 在商城县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工作满三年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女性考生加2分。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条件的,不重复计算,以最高加分项为准。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3年8月6日下午6:00前向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