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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引进17名人才任职公告
2013-07-11 14:08:58   地区:贵州   浏览:0

(八)任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照干部管理程序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四、主要优惠政策

1、工资福利待遇:办理任职手续后,本人书面承诺在大方县服务5年以上的,在享受大方县同职级干部政治、经济待遇的基础上,每月补助生活费人民币10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补助生活费人民币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一次性补助安家费人民币2万元(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补助安家费人民币5万元)。引进到大方县直部门(园区)的人员调离原引进单位后,不再享受生活补助;引进到乡镇(办事处)的人员调离乡镇(办事处)后,不再享受生活补助。

2、配偶、子女待遇:对引进的人才,有落户需求的,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并按照有关规定优先解决配偶工作调动及子女入学等困难。

3、政治待遇:本次引进任职的人才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任职资格。

4、毕节市内机关、群团、事业单位参与此次引进的正式干部职工,只享受每月生活补助费,不享受一次性安家费补助,其他待遇相同。

五、其他

1、报名人数达不到拟引进人数要求的,引进人数可由大方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


2、本简章由大方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大方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地点通过《大方党建网》及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57)5230820(大方县人才办)

联 系 人:陈欣欣

邮 箱:2546391455@qq.com

监督电话:(0857)5221501(中共大方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1:贵州省大方县2013年公开引进人才任职报名表.xls

附件2:贵州省大方县2013年公开引进人才职位及职位条件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