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3年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引进17名人才任职公告
2013-07-11 14:08:58   地区:贵州   浏览:0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为进一步推动大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贵州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六个一批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调查工作的通知》、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从省外经济发达地区引进人才到我市担任乡镇党委书记工作的通知》(毕组通〔2012〕26号)和《关于选配高学历人才到乡(镇、办事处)任职的通知》(毕组通〔2012〕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中共大方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学历层次的紧缺人才17名到大方县内任职。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面向全国公开引进2名优秀医学工作者到大方县担任医院副院长;

面向全国公开引进2名优秀教育工作者到大方县担任普通高级中学校长;

面向全国公开引进1名熟悉园区工作的人员到大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与管理局担任局长;

面向省外经济发达地区公开引进2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大方县担任乡镇党委书记;

面向全国公开引进10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到大方县担任乡镇(办事处)副职。

二、引进对象资格条件

(一)引进医院副院长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有较强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能力和较高的医学专业知识水平;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资格条件

1、年龄在45岁以下(1968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2年以上医院管理经验;

4、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二)引进学校校长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和奉献精神,热爱教育工作;

4、属于国家机关、群团、事业单位正式干部;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资格条件

1、年龄在45岁以下(1968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职称,任中学校长或副校长2年以上;

3、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引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与管理局局长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熟悉经济开发区工作;

4、属于国家机关、群团、事业单位正式干部;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资格条件

1、年龄在40岁以下 (1973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城市规划建设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在产业园区相关岗位工作2年以上,任副科级时间1年以上;

4、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四)引进乡(镇)党委书记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有较强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省外经济发达地区乡镇工作经验,任副科级时间1年以上。

(五)引进乡镇(办事处)副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