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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四川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招聘10名人员
2013-07-04 14:32: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四川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拟公开招聘10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网站(www.schj.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成立于2003年6月,是省环境保护厅直属按照公务员管理、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执法事业单位,地点位于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2011年4月增挂“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牌子。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全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督查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案件的调查、处理,参与跨区域、流域重大环境污染纠纷的协调处理,受理12369环保举报热线,查处或组织查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案件,负责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调度及应急预警,参与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损失评估。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本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外招聘,招聘名额为10名。具体岗位见《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3)。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4日至7月11日上午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位报考者在本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单位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和考核中的复核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