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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67名人员公告
2013-07-02 14:06: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区拟公开招聘67名工作人员补充到曾家中学、李家乡卫生院、转斗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2013年广元市朝天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所有报考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编号第六位数字为“1”)。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条件限制。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3年广元市朝天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其中报考教师岗位者教师资格证所载任教学科,若与报考教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资格条件相符,同时符合报考教师岗位其他相应条件,也可报考)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67名。具体岗位和招聘名额见《2013年广元市朝天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其中:报考岗位编码为2013201、2013202、2013203、2013205、2013206、2013207、2013209、2013301、2013302、2013303、2013304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地点。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www.gypta.gov.cn)。报名时间分两种情况进行:

教师及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报名时间:2013年07月14日至07月16日。

卫生等其他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时间:2013年08月19日至08月22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本次公开招聘分两批次(报考教师及就业保障中心岗位类、报考卫生等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类两批次)进行。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同一批次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教师及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类岗位者若符合招聘条件,可同时报考卫生等其他事业单位类岗位,反之亦然(两类岗位招聘笔试、面试时间错开,故可兼报)。每批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