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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省淳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84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25 14:27: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关于印发〈淳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淳政〔2003〕64号)精神,2013年我县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84名。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条件及其它要求详见《2013年淳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淳安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专科学校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2.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户口在淳安的毕业生(以2013年7月1日的户籍为准)。

3.外地户籍部分紧缺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个别特殊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具体详见附件)。

4.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5.面向大学生“村官”职位招聘对象:本县行政区域内,2011年前(含)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职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能胜任职位工作。

3.年龄18至35周岁(1977年7月1日至1995年7月1日期间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

4.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成人学历须在2013年7月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

5.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同一经费形式的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不同经费形式的事业单位招聘职位,须近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3年 7月1日9时—2013年7月8日17时

网址:http:// www.ttt.gov.cn(培训考试网)

 

报考人员登录培训考试网进入杭州市事业单位招考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和诚信确认。选择职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但未选择单位、职位的报名无效。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各招考单位暂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13年7月9日9时—2013年7月10日17时。

各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3年7月11日9时—2013年7月12日17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培训考试网进入杭州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职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2日16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13年7月12日 17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13年7月11日9时—2013年7月15日17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培训考试网杭州市事业单位招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费用为4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除招聘对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可以开考外,其它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招考一个的职位不开考,招考两个及以上的职位按1︰2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对通过初审但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改报。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可于2013年7月16日前持身份证、所在区、县(市)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千岛湖镇新安北路18号)退还报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