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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质调查局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19 23:05: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地质调查局(以下简称“省地调局”)局属事业单位2013年将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人,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数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额

云南省地质调查局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毕业生共计15人,其中省地质调查院7人、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5人、省国土资源规划设计研究院2人、省地质技术信息中心 1人。招聘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见《云南省地质调查局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

(二)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地质事业;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专科以上毕业生;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必备条件;

5、应届生不受年龄限制,社招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6月28日。

(二)报名地点:昆明市东风东路东风巷87号地矿大厦13楼,省地调局组织人事处。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2.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或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或《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

3.就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持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名。

4.所有报考者均须携带上述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

5.省内考生持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由本人至现场报名。省外考生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他人代为报名(可提供复印件、传真件,但未就业证明须提交原件),待考试前复核原件。

6.报名时,向初审合格的考生发放《云南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经过复审,为合格考生办理相关手续,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

1、时间:2013年7月6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

2、地点:昆明市东风东路东风巷87号地矿大厦(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

两部分,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不指定考试教材。公共基础知识40分,专业知识60分,满分100分。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面试时间:2013年7月13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2、面试地点:昆明市东风东路东风巷87号地矿大厦

3、面试内容: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等于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五、考核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考核。

六、健康检查

由省地调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七、公示和聘用

对确定的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7天公示,公示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机构及时将有关情况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及岗位。个别急需岗位达不到开考要求人数的,须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组织相关岗位的招考。

(二)拟聘用的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九、纪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