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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天津、山东德州)招聘29名工作人员
2013-06-04 11:35: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根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海河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2013年海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及社会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2013年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至6月9日

2、报名方法:

考生填写《水利部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用人单位。各用人单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并通过电子邮件回复资格审查意见。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用人单位电话告知考生。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13年6月10日上午9:00-11:30,通过电话与各单位联系,确认是否参加考试。未进行电话确认的视为不参加考试。

3、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见附件)

 

五、资格复审

6月11日8:30-11:30,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到各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地址见上表)。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学生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英语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证书、荣誉证书等各类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水利部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一寸彩色照片3张。

社会在职人员:工作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英语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证书、荣誉证书等各类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水利部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一寸彩色照片3张。

六、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6月12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6月13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1名考生为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6月14日,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八、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考生被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并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2013年海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xls

附件2:水利部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
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