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务员考试 >> 地方公务员
2013年德州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研室等考选公告
2013-05-17 12:14: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机关综合文字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2013年德州市纪委(含派驻机构)、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研室、市农办4部门面向全市党政群机关公开考选28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数额

  市纪委综合文字岗位10名

  市纪委执法执纪岗位5名

  市委办公室综合文字岗位8名

  市委办公室保密工作岗位2名

  市委政研室综合文字岗位2名

  市农办综合文字岗位1名

  其中,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研室综合文字岗位实行合并考选,按综合成绩高低分别安排到市委办、市委政研室岗位。

  二、考选范围条件

  考选范围:全市党政群机关(不含垂直部门)中使用国家行政编制,在编在职、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担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且符合条件的人员。

  考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6日后出生);

  4、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6、符合考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综合文字岗位,同时应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综合文字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5月;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热爱综合文字工作,熟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领域,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综合文字写作能力;

  保密工作岗位,同时应为中共党员,计算机类相关专业,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执法执纪岗位,同时应具有2年及以上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审计部门从事查办案件等执法执纪工作经历,且能适应经常出差、加班加点等岗位需要。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5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干部选拔任用试用期、公开选拔试用期等);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方法步骤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5月20日9:00至22日18:00;

  审核时间:5月23日14:00至24日18:00。

  报名采取部门动员、个人自愿、组织推荐方式。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各部门根据考选要求,在充分动员、个人申报、资格初审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报名。

  个人报名。报名期间,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德州门户网(www.dezhou.gov.cn)、德州党建网(http://www.dzdj.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如实填写《2013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注册虚假信息,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部门初审。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干部(人事)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本人6张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时报资格初审部门审核。资格初审部门根据不同职位考选条件,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报名资格岗位一经初审,不能更改。审核同意盖章后,5月23日14:00前将《报名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报名汇总表》各一式一份,集中报市公开考选工作办公室(新城综合楼12楼西第二会议室)。

  资格复审和印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始终。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身份、条件等信息。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考选数额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5:1的相应核减该考选职位数额。

  2、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文字写作水平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