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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民族研究所2013年人才招聘公告
2013-05-08 10:46: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海南省民族研究所2013年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及岗位空缺情况,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海南省民族研究所公开招聘3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单位情况

  海南省民族研究所是专门从事海南省少数民族社会历史、经济、文化、宗教、卫生教育、习俗、织锦工艺等综合性理论研究的事业单位,隶属于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单位所在地:海南省五指山市。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下表)

  计划招聘3名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见下表。

 

  招聘岗位

  职数

  学历学位

  专业

  民族历史文化研究室 专业技术人员

  1

  全日制硕士 研究生以上

  民族学类、历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相关专业

  社会经济发展研究室 专业技术人员

  1

  全日制硕士 研究生以上

  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相关专业

  民族工艺设计研究室 专业技术人员

  1

  全日制硕士 研究生以上

  工艺美术专业

   三、招聘范围及招聘方式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招聘人员条件包括基本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委培、定向及在职工作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6、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31日后出生)。

  7、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岗位资格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及人数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在各级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由省级以上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5、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五、招聘的具体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邮箱报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5月25日止。在此期间,凡符合招聘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的人员,必须通过网上邮箱进行报名,同时邮寄相关资料。受理电子邮箱:MZWRS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