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4-10 19:09: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海淀区37家单位,共招聘197人,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招聘岗位面向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届北京生源毕业生和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届未就业北京生源毕业生报名;

  (八)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于截至报名当日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工勤岗位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具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北京市非农业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报名表,认真填写表格内容,并在诚信承诺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主管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受理报名。

  1、时间:2013年4月21日(星期日) 9:00—14:00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一层(四季青桥西北角)。参考乘车路线:乘79、121、334、355、469、611、634、664、740、913、952、981、982、983、992、运通101、113、114、118路到四季青桥北站下车。

  3、报名时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 近期同一底板1寸免冠照片2张(分别贴在报名表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卡)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13届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不用开具统招证明);

  (7)2012届未就业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档案存档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社会人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材料、档案存档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能够证明具备招聘主管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一般均为报名当日。若报名人员已经考试合格或认定、评审通过但尚未领到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和写作两部分。综合知识部分包括判断推理、资料分析、数字推理及运算、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可于笔试结束五个工作日后登录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hd.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招聘主管单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入围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计而成。考生可于面试结束五个工作日后登录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hd.gov.cn查询本人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排名。

  招聘主管单位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考核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