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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招聘13名司法辅助工作人员
2013-03-27 17:25: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类司法辅助人员:10名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2、男性,身高172cm以上,双眼裸视力均在0.6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2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4、公安院校毕业生、具有B1以上驾驶证者或有体育、写作等特长者优先考虑。

  二类司法辅助人员:3名(书记员、打字员、接待员各1名)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2、书记员要求2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法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6cm以上;

  3、打字员、接待员限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

  4、书记员、打字员需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具备一定写作能力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4月1日8:00至4月10日17:00

  现场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专业证书、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地点在望城区人民法院政工室(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雷锋东路31号);网络报名须上传报名登记表和现场报名所需材料至望城区人民法院政工室邮箱(wcfyzg2013@126.com),或传真至0731-88179320。

  2、技能测试

  一类司法辅助人员测试体能(1000米中长跑);

  二类司法辅助人员中的书记员和打字员测试文字录入。

  测试时间拟定于4月14日。

  3、面试

  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根据技能测试40%和面试成绩60%取综合成绩依次排名。

  4、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选,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一般要求无三代以内直系(近)亲属被追究刑事责任,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与望城区人民法院签定《劳动合同》,期限3年。

  薪酬待遇为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绩效考核奖金,单位提供食宿条件。

  联系电话: 0731-88179316 88179315

  附: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