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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2013年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公告
2013-03-18 22:31: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西藏 浏览次数:0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今年分两批从我区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批公开考录计划录用6500名基层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对象

  (一)我区生源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我区招募且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在我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我区生源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考,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取得国家承认成人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四)我区生源在区内参加全国统一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五)在各类企业就业,合同期满经企业同意并出具证明的我区高校毕业生。

  (六)应征入伍服兵役期满的我区高校毕业生。

  (七)通过援藏渠道到内地就业合同期满的我区高校毕业生。

  (八)我区生源2006—2012年毕业尚未实现就业的计划内统招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78年3月22日—1995年3月22日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73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5、符合考录主管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

  2、报考全区县委办公室公务员职位的,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未婚,适应长期在基层工作,无重大传染病史。考生笔试合格后进行政审和面试。

  3、报考基层公安部门人民警察职位的,须对考生本人及直系亲属进行政审。

  (三)报考其他职位的,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考录计划。

  三、报考注意事项

  (一)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专升本”、“本升硕”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考录。

  (三)通过函授、半脱产、网络教育、电大、夜大等非全日制形式学习的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考录。

  (四)已实现固定就业的我区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考录。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22日—26日。

  (二)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址:http://www.xz.hrss.gov.cn/)进行报名。

  (三)网上下载报名表和政审表

  报名人员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下载并打印《西藏自治区2013年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基层公务员报名表》和《西藏自治区2013年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基层公务员政审表》。

  (四)资格初审

  由区考录办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五)网上下载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3年4月10日—12日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在下载报名表、政审表和准考证时如遇问题,请及时拨打电话0891—6845882、6845883、6845872联系解决。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此次公开考录实行定向报考。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选择报考去向。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2-3厘米,高度3-4厘米,大小200KB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