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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昌吉市选派“村村大学生”“社区选派生”简章
2013-03-13 12:01: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2013年昌吉市选派“村村大学生”“社区选派生”

  简 章

  为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缓解就业压力,优化基层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选派60名“村村大学生”“社区选派生”(以下简称选派生)到乡镇村、街道社区工作,选派简章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范围

  (一)昌吉市行政辖区内具有昌吉市户籍(2012年12月30日前迁入)。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2010年、2011年、2012年的应历届毕业生)。

  (三)选派大学生60名,男女比例各占50%,按照少数民族不低于选派总数30%的比例要求,维吾尔族7%,哈萨克族10%,回族及其他少数民族17%。

  下列人员不属于此次选派范围:

  (一)与企、事业单位签订过一年以上(包含一年)劳动合同的,不在此次报名范围之内。

  (二)在昌吉市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治区村官、村村大学生、社区选派生或合同到期解聘的大学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四)曾被单位开除公职的;

  (五)因犯错误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六)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派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学业优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经国家、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验印认可的全日制学历;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派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选派简章规定的人员,填写《昌吉市选派大学生报名表》,报名表请在(昌吉市之窗 www.cjs.gov.cn)(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cjsrsj.com/)网站下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报到证和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通过核查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报名时须留准确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选派有关事宜,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报名时间:2013年3月12日-2013年3月19日(周末不上班)。

  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才中心(昌吉市宁边西路47号,市内可乘1路、2路、4路、42路、40路、54路)

  (二)制发准考证

  准考证由昌吉市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统一制发,报名人员于3月25日到市人才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未来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由昌吉市选派大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使用汉语命题、答卷。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具体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发放体检通知书。体检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修订)》(昌州人通〔2009〕112号)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采取编号、隐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笔试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考生中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选派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对拟选派人员有异议的,可来电来信举报,举报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若经调查情况属实,取消其资格。

  (六)上岗

  对通过公示确定的选派大学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视为自动放弃。召开选派大学生上岗大会并进行上岗培训,选派大学生与各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