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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口市美兰区招聘3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13-01-23 12:19: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四)笔试
 
  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
 
  (1)教育类:重点测试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校医参加卫生类考试。
 
  (2)卫生类:重点测试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3)环境类:重点测试环境保护专业基础知识。
 
  (4)其他类:重点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区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分数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整个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
 
  (1)教育类:以说课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校医参加卫生类面试。
 
  (2)卫生类: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环境类: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其他类: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
 
  (八)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的问题,报区政府审批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招聘工作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察局)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