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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口市美兰区招聘3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13-01-23 12:19: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我区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和其他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根据《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招聘岗位、范围及待遇
 
  本次事业单位共公开招聘34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范围详见《美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年龄限制详见附件1(2012年12月31日为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
 
  7.岗位所需学历条件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8.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其他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立案调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此次招考按职位类别分为教育类、卫生类、环境类和其他类。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分别在《海南日报》及美兰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meilan.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23日——2013年2月4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振兴路8号美兰区政府办公大楼701室(市区乘8、28、29、33路公交车至美舍桥站下)。
 
  联系电话:0898-65374379。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应聘中学教师的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3.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多报的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海口市美兰区振兴路8号美兰区政府办公大楼701室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