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梧州市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考试公告(648人)
2024-02-05 17:08:50   地区:广西   浏览:0

  为满足2024年我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及2024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部署,我市定于2024年3月30日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梧州市各级事业单位(不含中小学教师岗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648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人数和条件详见《梧州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5日至2006年2月5日期间出生)。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或特殊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5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宽由招聘单位决定。

  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聘的岗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5日以后出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2月5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原则上,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2024年2月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职称、从业资格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4年2月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定向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职位的,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在基层岗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明》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通过定向公开招聘方式获聘的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允许调离。

  在历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或按规定直接考核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曾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的,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