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队伍结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促进事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成“高质量教育县域样板、长三角北翼教育名城”,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如皋市教育局部分所属学校2022年夏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8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如皋市人社局所属技工学校2022年夏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数量
详见附件1《2022年夏季如皋市教育局部分所属学校暨如皋市人社局所属单位委托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1986年8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详见《2022年夏季如皋市教育局部分所属学校暨如皋市人社局所属单位委托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的,须取得相应学位;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网络报名时,须在《报名表》“其他信息”栏目中主动注明相关信息,否则审核不通过),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2)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位)认证书。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上述报考2022年毕业生岗位的非2022年毕业生,网络报名时,须在《报名表》“其他信息”栏目中主动说明相关信息,否则审核不通过。
(3)学历(或学位)所修专业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专业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学校需要的专业。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如皋市教育系统编制内人员(含已经预留编制岗位的如皋市乡村定向师范生),以及通过2022年春季如皋市部分学校招聘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2022年8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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