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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徽和县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
2016-05-22 22:27:35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县201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等相关内容和要求详见《2016年度和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取得毕业证书,具有完整的毕业生学业档案,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⑴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⑵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⑶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⑷ 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⑸现役军人;⑹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⑺本县在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6月1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三楼会议室(财苑大厦三楼)。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上述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

①毕业证书(2016年夏季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报考者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考岗位有要求的有效资格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②近期正面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③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城乡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低保证”原件、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笔试费;

④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⑤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的《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做出诚信承诺。

4、每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对于报考人数少于以上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岗位调整信息发布后2日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5、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地点、时间:笔试地点设在和县城区,具体笔试考点、考场、时间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准考证领取信息将在“和县人民政府网站→链接导航→县级部门→和县人社局网页”上公布,请主动关注)。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政治常识、法律常识、经济常识、科技知识、综合管理与公文写作、国情省情时政等)或本岗位专业基础知识(详见《2016年度和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于笔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和县人民政府网站→链接导航→县级部门→和县人社局网页”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对成绩有异议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查分。查分结果及时公布,并据此对原公布成绩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