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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佛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招聘教研员公告
2023-07-03 17:06: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佛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是佛山市教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人员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拨款。因工作需要,定于2023年面向全国招聘教研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相关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佛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初中英语、中学历史、中学生物、特殊教育教研员各1名,共4名。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爱岗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政策研究水平。

  3.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如具有高级相关教师职称的可放宽到本科学士(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具有学校中层行政管理经验者、校级领导优先。

  5.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6.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7.有下列情况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较强的专业精神。为学生、教师、学校发展服务意识强烈、能理解岗位内涵职责和合理规划职业发展的专业意识。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精深,能深刻把握学科本质和学科思想方法原理,担任过本学科教学工作6年以上,并取得优良成绩;在区域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不少于3次以上的区级及以上示范课或学科专业讲座;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不少于2篇的教学研究论文、主持过不少于1项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佛山市教育局官网、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接受报名

  报名工作由佛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资格初审

  报名人数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考试方式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查报名人员本专业的学科素养、专业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等,另行在佛山教育局官网公告。

  2.笔试成绩划定合格线,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照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按实际符合要求的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成绩划定合格线,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划定合格线,在总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教育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公布

  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将在佛山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六)组织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须按要求参加体检,无故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或考生放弃的,由市教育局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七)拟聘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佛山市教育局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