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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云南省煤田地质局事业单位招聘24人公告
2015-05-17 18:36: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煤田地质局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我局2015年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4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云南省煤田地质局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热爱地质事业。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职称和年龄等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职称等条件详见附表。应届毕业生(三年内未就业)不限年龄,其他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等时间计算截止到2015年6月9日。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日至6月9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委托云南人才市场组织实施报名工作。请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云南人才网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ynhr.com)。

3.报名流程:登录云南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

4.报名要求: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填报时要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录入不诚信名单。已参加过云南省煤田地质局公开招聘,且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后自行弃权的考生, 3年内不得参加云南省煤田地质局组织的公开招聘。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用人单位在网上完成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至6月15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于2015年6月16日至6月 17日通过网络交纳报名费,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文件规定的每人100元的标准执行。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人员请于2015年6月24日至6月25日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参加笔试。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小于3:1才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按相应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对部分特殊岗位及紧缺专业,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资料。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最低分数控制线50分,低于50分的不得参加后续的招聘环节。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云南人才网公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五)资格复审

笔试最终岗位排名在面试比例范围内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由云南省煤田地质局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前电话通知考生到云南省煤田地质局(昆明市老海埂路179号都昌欣界苑A座21楼2105号)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三年内未就业)复审时须出具以下证件及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的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学校证明。社招人员复审时须出具以下证件及材料:毕业证、身份证、能说明个人业务水平及业绩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出具本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资格复审时不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人员中顺延递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