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0年成都简阳市招聘教师公告
2020-05-23 21:54: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164号)和《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办发〔2016〕49号)规定及招聘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简阳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76名,其中,拟专项招聘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118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及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

  (一)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受疫情影响毕业的可根据所在高校相关规定适当延长)。

  (二)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先上岗,后考证”的规定,若被聘用,须在聘用合同约定的1年试用期内取得本次公开招聘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未在聘用合同约定的1年试用期内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4.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规定的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

  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6月3日以后出生(不含6月3日)。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时。

  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教师资格证,应与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所需专业”是指具体专业名称。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择业期一般为两年。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