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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广安市邻水县“小平故里英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4-04-28 11:23: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名额

  本次发布引才岗位16个,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岗位11个,“县引企用、双向进入”岗位5个(具体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和范围

  1.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除外)、非在职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

  2.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并凭材料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且本科阶段须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等学历学位。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并取得相应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引才条件的可以报考。

  4.引进人才须符合年龄要求,其中,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4月26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26日后出生),留学归国的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4月26日后出生),有高级职称或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须提供该段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交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可放宽2周岁。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符合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引才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不符合《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

  8.从我县辞聘或解聘的高层次人才。

  四、政策待遇

  (一)机关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1.使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单位有空缺事业编制的占用本单位编制,无空缺编制的使用邻水县人才专项事业编制。

  2.按用人单位同等学历及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的福利保险待遇。

  3.引进人才在邻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对引进人才给予一定的安家补助和生活补助,并据实提供租房补助,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给予15万元安家补助、连续5年1.5万元/年生活补助及连续3年最高1.2万元/年租房补助;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8万元安家补助、连续5年0.5万元/年生活补助及连续3年最高1万元/年租房补助。

  (二)“县引企用、双向进入”机制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1.引进人才使用邻水县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引进后需到县域内重点企业至少履职2年(含试用期1年),2年期满后可申请延长(最多2次),每次申请履职周期为1年。在企业服务期间,与用人企业签订服务协议,服从企业的人事安排和日常管理,同时服从中共邻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所在园区或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履职期满后,根据本人、企业和单位(园区或行业主管部门)三方意愿,可选择脱钩留企,也可选择返回园区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