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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抚州市立医院招聘公告
2020-01-22 10:58: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抚州市立医院是经抚州市人民政府和江西省卫健委批准设置的一所公立三级综合医院,为抚州市卫健委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因工作和用人需要,经抚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4名(含事业编制和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人数请查看《抚州市立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分为正式编制和备案制编制两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选资格:

  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近五年曾发生过经第三方鉴定机构认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事故并负主责的;近三年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抚州市立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相应岗位的条件要求。各岗位具体条件,请登录抚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jxfz.gov.cn)、抚州市卫健委网站(http://wjw.jxfz.gov.cn)、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查询《抚州市立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岗位条件报考。

  1.学历和学位: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符合报名条件的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其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0年8月1日之前。

  学历(学位)条件指本公开招聘岗位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在职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及各级党校学习所获学历。

  2.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抚州市立医院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商议确定。

  3.年龄: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1日。计算方法为: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48周岁以下是指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职务:职务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1日,有任职职务要求的应提供职务任命相关材料。

  5.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指学历和职称二者同时达到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指学历、资格证及执业证同时达到要求。高级职称为高级职称分类评审前取得的高级职称,或分类评审后取得的省(市)类高级职称。

  6.工作经历: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8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19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7.资格证书:参加了2019年医师或护士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