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0年抚州市立医院招聘公告
2020-01-22 10:58: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二)笔试成绩和入闱名单。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线,凡笔试成绩低于45分的不得入闱面试。如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将不足面试人数在网上公开调剂。经公开调剂后,仍达不到1:3的,可降低面试比例,允许参加资格审查且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三)网上调剂

  在网上发布调剂公告,对公开招聘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未入闱面试的考生且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的,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参加调剂。

  (四)资格审查

  1.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持规定的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2.因资格审查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一个岗位缺额最多可递补三次。递补均不成功或无人递补时,直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入闱人员。当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五、公示。按有关规定在网上进行公示。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七、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市卫健委和市立医院具体实施,主要考核引进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聘用。

  (一)体检、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二)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九、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市立医院、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拟公开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0日未报到,经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4-8222130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94-8236349

  抚州市立医院人事科:0794-8235766

  (二)监督举报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0794-8232017

  点击下载>>>

  2020年抚州市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学科专业目录.pdf

  2020年元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