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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农业大学事业编制辅导员招聘公告
2020-01-09 10:39: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我校是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建设单位、农业农村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全国首批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试点建设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是一所以农科为特色,农、工、文、理、经、管、法、医、教、艺术多学科综合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作物学、园艺学获B+等级,进入全国前十名,动植物科学领域、农业科学领域的ESI学科排名进入全球前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校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纪)处分且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个,计划招聘15名专职辅导员(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和湖南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huna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考试等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等其他通知均将发布在湖南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hunau.edu.cn),应聘人员自行查阅,学校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5日至2月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网(zp.hunau.edu.cn)报名系统→注册用户→根据“应聘须知”,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保存并提交信息。

  3.相关要求:

  (1)个人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同步上传证明材料(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荣誉称号、奖学金等证明;党员证明;工作证明、职称证明等)。提交信息后审核状态显示为“已提交,二级单位待审核”即为报名成功,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交信息者不予以审核。

  (2)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学历学位,则取消应聘资格。2020年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所在学校相关学院出具的学籍证明。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9年12月1日为截止日期;明确要求担任学生干部经历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所在学校学生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9年12月1日为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