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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安阳汤阴县选调乡镇事业单位50人公告
2019-12-09 09:36: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为了深化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充实加强乡镇工作力量,根据《汤阴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公开选调50名人员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选调计划

我县十个乡镇各选调5名,共选调50人。

三、选调范围、对象

汤阴县县直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使用教育或卫生专项编制及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2019年12月10日。

2、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填写《2019年汤阴县公开选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填写《2019年汤阴县公开选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后集中报送到县人社局,报送时需提交:报名表、汇总表(含电子版)、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报送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11日,逾期或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报送结束后,由汤阴县公开选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复审。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本次选调考试。

3、本次参加选调考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形成差额即可选调。

4、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5、领取准考证。准考证由主管部门统一领取,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脱贫攻坚政策、汤阴县县情、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入场考试。

笔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并及时在发布公告网站公布。

(三)选岗

根据选调人数,由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由本人自主选择岗位。考试成绩并列的,学历高的优先选择;学历相同的,参加工作时间早的优先选择。

在选岗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试用与办理手续

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选岗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发布公告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满后,将按照人岗相适应的原则和岗位需求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岗位。本次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所在乡镇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仍回原单位工作。

六、组织领导

成立汤阴县公开选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公开选调工作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七、纪律要求

 

对弄虚作假,在选调过程中作弊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公告由汤阴县公开选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汤阴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