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聊城市东昌府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19-11-27 15:40: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加强卫生健康队伍建设,根据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现将2019年东昌府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5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纳入东昌府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应聘。

  凡与应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5日—2019年12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聊城市东昌府区湖南路1号(湖南路与光岳路交叉口西北角)聊城市东昌府人民医院聊大院区10楼会议室。

  3、报名费用: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报名时现场缴纳。特困大学生或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可现场办理减免手续。所需提供材料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须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部门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确保审核公正、公平。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如下:

  (1)《2019年东昌府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按东昌府区行政辖区内户籍应聘的还需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复印到一张A4纸);

  (5)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4);

  (6)提交1寸近期彩色同底版免冠证件照片3张;

  (7)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