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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洛阳洛宁县乡镇事业单位选调120人公告
2019-11-25 23:36: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干部工作活力,满足乡镇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结合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事业单位在岗在职差额供给和自收自支人员中选调120名工作人员充实到乡镇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聘用优秀人员充实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岗位。

二、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120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各乡镇事业单位。

三、选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本次选调对象为纳入洛宁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差额供给和自收自支工作人员(卫健委系统的医院工作人员除外)。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有效身份证日期为准;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不包括高中学历);

3.在岗在职;

4.政治可靠,思想进步,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6.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在事业单位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4.洛宁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全供在职在岗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分为资格初审、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资格初审

应聘者在洛宁人力资源网(www.luoninghr.cn)“最新公告”板块《洛宁县2019年乡镇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洛宁县2019年乡镇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2019年11月25日-27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后,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县编办对报名人员进行编制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签署意见。

(二)现场报名

应聘者通过资格初审后,需进一步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7日至2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现场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县汽车站斜对面)。

3. 报名方法: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由主管单位已审核通过的《报名表》原件,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附报名表之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张;

(3)属于退伍军人政策性安置人员,提供退伍证和复员退伍军人行政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登记表,无学历认证报告或无学信网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登记表的需提供学籍档案;

(5)报名费30元。

4.拟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1.2,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5.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洛宁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具有不得报考情形之一和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计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为一套综合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

3.笔试成绩在洛宁县人力资源网(www.luoninghr.cn)“最新公告”版块予以公示。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四)面试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1.2比例的或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