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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安阳林州市事业单位招聘60人公告
2019-11-25 23:37: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为公安局等5个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德才兼备为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是面向林州市户籍招聘财政局所属乡镇财税所工作人员14名;二是设置专项岗位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三是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市直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9年林州市部分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4、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信;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林州市管理的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特岗教师”、卫生系统“369”、“5111”人才工程人员等;

4、林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11月25日在林州红旗渠网(http://www.linzhou.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4日-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登陆林州红旗渠网(http://www.linzhou.gov.cn/),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能反映本人特征的近期免冠正面单色背景电子照片(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200KB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

报考申请被接受后,将向应聘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应聘者务必牢记。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4.网上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登陆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科(共6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7日5:30,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不足3:1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如有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原报名网站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的次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且不再改报其他岗位,退还报名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