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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省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招聘20人公告
2019-11-12 15:20: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共享创建成果,建设文明普洱、幸福普洱,是全市人民的共同心愿。通过文明城市的创建,全力维护普洱文明城市的形象,为文明城市创建增光添彩,已经成为每一位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共识。

为进一步加强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根据创文工作需要,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文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临时文明劝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办法

临时文明劝导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择优录取,根据资格审查、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人员录用。

二、招聘岗位

(一)岗位及人数

招聘临时文明劝导员共20名,主要负责对思茅中心城区各社区、小区、街道、公共场所等区域存在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制止,做好文明倡导工作。

(二)薪酬待遇

根据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100元/天,月工资约3000元。每周实行一次考核,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一定奖补。

(三)工作职责及地点

在思茅中心城区内(2019年11月15日—2019年12月15日,为期一个月),各社区、小区、街道、公共场所等区域内不文明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做好文明倡导工作:

(一)做好文明交通管控和引导,杜绝行人翻越隔离栏、横穿绿化带、乱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礼让斑马线、不车窗抛物、不闯红灯等宣传引导,对违章停车进行劝导;引导非机动车安全文明骑行,劝阻不文明行驶行为;

(二)对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涂乱画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进行劝导;

(三)对占道营业、临时摊贩随意摆摊设点等乱象进行劝导;

(四)对公园、街道、广场躺卧公共座椅、践踏草坪、坐卧草坪、攀摘花木、乱扔烟头杂物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五)制止争吵漫骂现象,遇突发事件(如失窃、斗殴、纠纷等),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使用照相机、摄像机对以上违法行为人或车辆进行录拍,记录违法行为;

(六)劝导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不文明行为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质良好,身体健康,本人自愿从事文明劝导员工作,具有基本法律法规常识,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二)在普洱城区及周边有固定住所,对思茅中心城区环境较为熟悉,具有较好的表达能力。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正常使用智能手机。

(四)年龄18-45周岁(含)。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红绿色盲,无肢体残疾。

(六)低保户、建档立卡户、复(退)伍军人、下岗人员、再就业人员优先招聘。

(七)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有犯罪或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2.因身体状况不能适应相应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材料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可本人或邮寄材料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0日至11月1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普洱市北部行政中心市政府三楼309室)。

邮件发送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18:00(请注明:姓名+应聘:文明劝导员;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邮箱:pescwb@163.com。

3.报名材料

(1)普洱市创文办公开招聘临时文明劝导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报名表须附彩色照片,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发邮件的请扫描发送);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3)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现场报名的现场查验原件,邮件报名的发送扫描件。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二)资格审查

普洱市创文办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审核者通知进行面试。

(三)面试

(1)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重点考察竞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择优录用,培训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