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贵阳市开阳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6人)
2019-10-15 11:51: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满足用人单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开阳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开阳县2019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开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开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6名,岗位设A、B两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人员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2019年开阳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一览表》)。

  4.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

  (1)截止2019年10月1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服务满两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取的基层项目人员,不得再报考该岗位。

  (2)截止2019年10月1日在开阳县辖区内任职满一届且仍在职的的村(居)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截止2019年10月1日在开阳县辖区内驻村满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岗的驻村干部。

  (3)截止2019年10月1日已办理退役手续且户籍所在地为贵阳市辖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0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和村干部(不含政工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需工作经历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16年10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招聘、招录年度计算,如2016年招聘、招录的人员,2017年办理聘用或录用手续的,招聘、招录年度为2016年)。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其他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

  3.截止2019年10月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19年10月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不在报考期限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