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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招聘中高层次人才30人公告
2019-09-16 16:14: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二)安家(购房)补助。根据聘用人员取得的“双一流”、原“985”“211”高校的学历层次,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全日制学士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安家(购房)补助。安家(购房)补助,按5年平均,在每满1年后的年底发放。在洞头工作满1年,在洞头区自购房的,补助余额可一次性提取。服务期未满5年的,全额收回安家(购房)补助。

 

(三)其它待遇

1.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除住房(租房)类人才待遇外的相关人才政策。

2.来洞头面谈人员往返必须的交通费及在洞头食宿费在规定标准内由人才专项经费给予报销。

五、相关事项

1.取得教育部海外硕、博士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参加应聘,其所读院校为2019年QS世界大学年度排名前200所的,可视同“双一流”高校享受待遇。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4.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证件遗失的,请及时补办。

六、本《公告》由洞头区委组织部与洞头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解决。

附件:1.《2019年温州市洞头区中高层次人才招聘专业一览表》

2.《2019年温州市洞头区中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