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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蚌埠高新区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2019-08-15 20:35: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城市管理协管员20名(男性16名、女性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记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4.在读的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

  5.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性别 招聘数 资格条件
年龄 身高 学历 备  注
1 城市管理
协管员
男性 16 35岁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170cm及以上 大专及以上学历 退伍军人不限
学历
2 城市管理
协管员
女性 4 30岁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160cm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蚌埠高新区管委会网站、蚌埠人事人才网、蚌埠日报发布,报名结束后相关信息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该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2日-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

  蚌埠市人才大市场2楼202室(地址:蚌埠市解放路590号)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1)。需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小二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须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

  5.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于2019年8月29日上午8:30—11:30,到蚌埠市人才大市场2楼202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

  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员。

  (三)笔试

  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1.笔试科目和分值:

  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不指定复习资料,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将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2.笔试加分

  报考城市管理协管员(男性)岗位的考生,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笔试予以加分,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具体为:

  (1)退役军人加2分;

  (2)优秀士兵或三等功及以上加2分(不累计加分,需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3.公布面试入围名单;

  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