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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招聘教师公告
2019-07-16 08:14: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需求,莲都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单位为莲都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共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7名。同时,通过公开招聘对2018年建立的待聘教师储备库进行更新补充,纳入待聘教师储备库的待聘教师89名。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莲都区教育局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附件1)。

  相关说明:

  纳入待聘教师储备库中的待聘教师为非事业编制身份的教师,其中经聘用上岗的待聘教师由人事代理机构统一管理,实行劳务派遣。待聘教师储备库中的待聘教师与事业编制教师一同进行招考,按相关规定视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事业编制教师后,未被录用者且符合划定合格分数线的,报名时经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按规定纳入待聘教师储备库。待笔试面试结束后,公布各学科需聘用待聘教师的需求数及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序,列为体检、政审对象(上一年度经公开招考入库未上岗的待聘教师优先列入),体检、政审均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择岗。

  经聘用上岗的待聘教师薪酬具体规定详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待聘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莲政办发〔2018〕29号)(附件6)。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符合下列情形并同时具备招聘计划中招聘岗位所列相关要求的人员可以报考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丽水市户籍或丽水市生源的应、历届毕业生。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所有岗位户籍或生源地不限。

  2.应聘中学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应聘小学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是丽水市内莲都区外的,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应聘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户籍是丽水市内莲都区外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3年7月19日至2001年7月19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要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其它要求见《莲都区教育局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附件1)。

  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应聘,但要求签订《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4),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关系。

  5.符合上述条件,并具有研究生学历且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历届毕业生,报考我区小学语文1、小学数学1和学前教育1岗位,可依据人才引进政策,户籍不限,单列指标,免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择优录用。

  6.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天宁小学(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877号)。

  符合报名条件者报名时需携带填写好的《莲都区教育局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附件5);港澳台、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详见《报名所需材料清单》(附件2)。报名时需交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