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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三门峡灵宝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19-05-13 22:25: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1.报名材料

  (1)灵宝市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及专业证明;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最高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二代有效身份证和二寸蓝渐变彩色免冠五张照片(含电子版)。

  (4)学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聘书和院(系)级以上荣誉称号等材料(需盖章)。

  (5)取得各类职(执)业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

  应聘者需向报名邮箱lbrcyj@126.com打包发送上述报名材料的扫描件。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人才全过程,经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坚持优中选优原则,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面试资格审查时查验相关证件,与报名材料中信息不符合的,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灵宝党政公众网站公布。入围面试考生与引进岗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

  (三)面试。面试考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根据面试成绩和直接考察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或直接考察的具体时间见灵宝党政公众网站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引进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考察阶段应聘人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引进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签订服务期承诺协议。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承诺协议,5年内不得调离或辞职。

  (六)公示和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按照专业适配原则,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灵宝党政公众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试用考核。报到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市编办统一安排工作单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经进一步审核后取消聘用。

  六、相关政策

  1.工作待遇。引进人员使用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生,享受六级、七级、八级职员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在我市工作期间,本人取得公务员身份前,工资待遇统一按上述标准发放;取得公务员身份的,按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全日制博士由引进人才本人提出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受理审核,组织人事部门给予协调调动工作,配偶可按原工作单位性质,随迁到我市工作;配偶暂未就业的,档案和人事关系可委托我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管,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直至其就业成功,最长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住房保障。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生,聘用和签订服务期承诺协议后,给予总额为20万元、10万元、5万元安家费,分3年拨付。引进人员在我市购买家庭首套手续齐全的房屋,在办理契税、房屋权属登记时产生的费用由市财政全额补贴。

  3.其他政策。引进人员享受人才“一卡通”政策,从子女上学、交通出行、医疗保障、落户安置、教育培训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服务。

  报名邮箱:lbrcyj@126.com

  咨询电话:0398—8829591(灵宝市委人才办)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灵宝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灵宝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参加本次招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灵宝党政公众网站发布的公告,不再另行对个人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和直接考察等相关内容进行专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