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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招聘10人公告
2018-12-06 23:53: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2018福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招聘1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日―12月11日。就业指南网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因工作需要,思明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非在编人员(其中,协警岗位6名,厨师岗位2名,档案员岗位1名,财务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一)协警岗位:协助司法警察从事各项警务保障任务。

(二)厨师岗位:负责食堂饭菜的制作和供应工作,中式厨师和中式面点师各1名。

(三)档案员岗位:负责档案收集、整理、装订和电脑录入等工作。

(四)财务岗位:主要从事法院窗口综合财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领导交办、安排的工作;

4.户籍不限,同等条件下,厦门市户籍优先录用。

(二)岗位需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思明区法院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8年11月30日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厦门市人才网(www.xmrc.com.cn)、中国海峡人才网(www.hxrc.com)和各高校招聘网址同时公布。

2.报名方式

协警、档案员、财务岗位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厨师岗位报名方式: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填写《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提供本人近期证件彩照,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其中,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或电子版,符合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等。

协警、档案员、财务岗位的报名材料均通过邮箱发送电子版,不接受现场报名。邮件报名时请提供准确的个人联络邮箱,相关通知将通过邮箱告知,不再通过电话告知,请报名人员及时查收邮件信息。现场报名的人员提供报名材料的复印件。

(1)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请在报名期间法定工作时间内携带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厦门市民政局开具书面证明材料。

(2)服务基层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3日―12月11日;

(注:厨师岗位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1:00)

4. 报名邮箱及联系人电话

报名邮箱:smfypsy@126.com

联系电话:5306522、5306512

厨师岗位现场报名地点:湖滨南路334号思明区法院食堂一楼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思明区法院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思明区政府网。审查未通过的,由思明区法院邮件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的原因。

2.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或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后,适当放宽条件并延长报名时间。若报名人数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后,可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登录思明区政府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思明区法院纪检组监察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准考证发放

初审合格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报到证(学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湖滨南路334号思明法院二楼大厅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核,并在纸质报名表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