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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甘肃酒泉肃州区社会救助服务劳务派遣人员招聘44人
2018-12-01 07:35: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2018年甘肃酒泉肃州区社会救助服务劳务派遣人员招聘44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1月30日止。就业指南网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甘肃启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酒泉市公开招聘肃州区社会救助服务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酒泉市肃州区社会救助服务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酒泉市辖区户籍,且符合社会救助工作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数量及期限

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服务人员44名,聘期一年。期满后按照考核情况决定是否予以续聘。

四、岗位职责

此次招聘的服务人员为劳务派遣制人员,由甘肃启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酒泉市肃州区民政局和各乡镇、社区民政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岗位,参与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及其他各项民政工作。

五、招聘条件

1.具有酒泉市辖区户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政治思想合格,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有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较强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能胜任社会救助工作。

3.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专业不限,年龄 40 周岁(含40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有社会救助工作经验者、军队退役人员、持有社会工作证的优先。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民政工作的。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相关部门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计算机应用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7日至1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法: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3.报名地点: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酒泉市肃北路4号,酒泉市消防支队斜对面)

4.提供资料:

⑴《肃州区社会救助服务人员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和诚信承诺书一份(报名处领取);

⑵毕业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专科以上的提供学历认定证明报告)及其他能证明学历、专业的有效证件;

⑶所招聘岗位不实行兼职,已就业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⑷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8张(蓝底);

⑸从事过社会救助工作的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附最近一个年度内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经民政部门盖章确认);军队退役人员提供退役证及立功证明;有社会工作证的提供社会工作者证书。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信息和材料应如实提交,凡查实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和计算机应用测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进行笔试和计算机应用测试。参加笔试和计算机应用测试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重点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和民政社会救助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笔试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计算机应用测试采用实操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10%。

从事过社会救助工作的、军队退役人员、持有社会工作证的,凭相关证明和证件在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