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8海南定安县国有林场转制改革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名公告(一)
2018-07-12 00:02: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根据《定安县国有林场转制改革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方案》,为妥善解决国有林场改革中人员竞争择优入编问题,计划招聘3名事业编制人员,现将具体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等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林场转制改革的特殊时期,本着尊重历史、维护稳定、妥善解决国有林场改革中人员竞争择优入编问题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在一定范围和限度的招聘措施,实行“笔试+资格评分”相结合的办法,坚持注重平时表现、注重工作实绩、注重群众公认,把政治坚定、业绩突出、作风过硬的人员招聘到林场事业编制人员队伍中来,为林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保障。

二、招聘名额

招聘金鸡岭林场事业编制人员3名,其中:管理岗位2人,技术岗位1人(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截止2015年4月28日止,经核实为金鸡岭林场正式在册在岗的职工(不含外聘护林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国有林场工作。

2.服从组织安排,坚守劳动岗位,遵守组织纪律。

3.截至2018年6月30日,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6.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7.技术岗要求具有初级以上职称。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者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资格评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笔试和资格评分各占总分分值的50%。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金鸡岭林场网站发布,并在林场信息公开宣传栏张贴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25日

2.报名地点:金鸡岭林场办公室

3.联系人:陈燕妮 林飞

4.联系电话: 0898—63822855 0898—63831258

5.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填写《定安县国有林场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相片3张。每个报名人员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县林业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县人社局复审,资格审核情况在定安县人民政府、林场网站发布。

(四)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以从事林业工作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为主。(领取准考证和笔试的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评分。资格评分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评分事项包括学历、职称、奖励等3项(详见附件4),总分为100分。其中,学历占45分、职称(技能等级)占30分、奖励占25分。评定计分标准如下(计分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止):

(1)学历(45分):大学本科计45分,大学专科计39分,中专计33分,高中计27分,初中以下计21分(以最高学历为主,多学历不重复计分)。

(2)职称(技能等级)(30分):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计30分、中级职称(技师)计23分、助理级职称(高级工)计16分、技术员级职称(中级工)计9分。

(3)奖励(25分):获省部级以上劳模的奖励25分,国家、省部级奖励(有荣誉证书、表彰决定文件,同一奖项以最高级别奖计分,下同)一次奖励计10分,厅局级奖励一次计6分,县市级奖励一次计4分,林区林场级奖励(仅限2015年12月前所获奖项)一次计4分,多项奖励计分上限为25分。

(六)综合成绩合成。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评分,按照各占50%的权重,合成考生的总成绩,并按从高到低次序进行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成绩亦相同,管理岗和技术岗分别按以下条件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