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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蚌埠市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9人公告
2018-04-23 17:56:37 来源: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五、现场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综合应用能力》各占50%的比例合成。

笔试最终成绩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

参加全市统一组织面试的岗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测试和面试的,进入专业测试和面试人员比例将在专业测试和面试公告中明确)。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进入面试的考生应按公告所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

其中,2018年服务期满、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可凭服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服务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以及相关材料办理。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出具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凡资格复审时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服务基层有关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至2018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测试和面试的岗位,专业测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安排,请考生关注招聘岗位专业测试和面试公告,按时参加考试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专业测试和面试

专业测试和面试工作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2018年6月20日前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专业测试和面试工作方案(公告),并及时组织考生进行专业测试和面试。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可选择采取专业笔试、技能操作方式;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答辩、情景模拟方式,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管理能力及潜能等。

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可以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场面试的平均分数作为最低分数控制线或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具体确定方式在面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