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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南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701人公告(含教师岗3人)
2018-03-31 14:11:11 来源: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二)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属于国家认可学历;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报到证(登记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不属于“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三)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须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方可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四)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的规定,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可以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云南省留学人员学历认证机构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

(五)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持党校学历的人员可报考“学历性质要求”为“不限”的岗位。

(六)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学历信息、考生又不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

八、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进入体检、考察或面试程序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考工作主管机关须对拟体检、考察或面试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在网络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招聘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合格,后期现场的资格复审只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招聘条件、报名信息的一致性、真实性进行比对审验,因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或填报虚假信息的,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资格复审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至7月17日,地点在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资格复审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至7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并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或登记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曾有过就业经历且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提供)、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岗位所需其他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含工作起止年限)》。

(2)企业及其他人员: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含工作起止年限)》、经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或证明(使用证明的,证明须注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起止年月)。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样本可到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资料下载”栏“2018年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相关表格材料下载”处下载。

2.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

3.尚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院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登记证(报到证)的考生,由院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登记证(报到证)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院校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