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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南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701人公告(含教师岗3人)
2018-03-31 14:11:11 来源: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涉及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出具证明的落款时间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时间为正式报名前(2018年4月15日)。

(三)资格复审的管理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及计划表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拟体检、考察、面试、

录(聘)用资格。

1.资格复审实行分级管理。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由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实施,报考各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

2.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故意扰乱招聘工作场所秩序、拒绝或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三天提出申请,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到相应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曲靖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报考免笔试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报名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3)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需要面试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需要面试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相同,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还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一并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4)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按本公告第八条第(三)项第4款第(3)点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须在通知参加递补资格复审2天(不含通知之日)内,按本公告第八条第(三)项第3款的处理方式处理。

5.不需要面试的岗位。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须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超出招聘计划人数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再次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拟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

6.需要面试的岗位。

(1)需要面试的特殊岗位(野外、高空、高温、有毒、有害、地下、水下作业等及特殊技能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岗位、边远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需按比例递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面试比例、等额面试、按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进行面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