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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淄博市事业单位招聘97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7-02-08 16:08: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分为:B0类为高级专技岗位、B1类为医疗类岗位、B2类为药学类岗位、B3类为检验类岗位、B4类为中医类岗位、B5类为护理类岗位。

招聘报名工作全市同步,笔试工作与省里同步,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市及各区县卫生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公示、聘用由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分别组织。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技能要求和其他条件;

(五)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2月17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1年2月17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6年2月17日以后出生)。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7日9:00-2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2月17日9:00-2月21日11:00。

缴费时间:2017年2月17日9:00-2月21日16:00。

审核时间:2017年2月17日9:00-2月21日11:00。

报名地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dzb.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为保护应聘人员的个人隐私,报名信息中将不再涉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报名、笔试信息在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市及区县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信息分别在市卫计委(www.zbws.gov.cn)或市卫生人才网(www.wsrc.gov.cn)及各区县卫计局(地方事业局)网站发布,市及区县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分别在市及区县人社局、卫计委(卫计局、地方事业局)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并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内查询报名网上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除应聘免笔试的岗位或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缴费成功后(应聘免笔试的岗位或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于2017年3月15日—19日登陆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