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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烟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265人公告
2017-01-05 19:41: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7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65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6年1月12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报考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面向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2017届西藏生源(高考时户籍为西藏,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生源2015-2016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7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应于2017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7年1月11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招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受过劳动教养的、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道德败坏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的,不得应聘烟台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

二、报名

招聘岗位分为综合类A、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教育类G、不参加统一笔试类I等八类。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17年1月12日9:00-1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 2017年1月12日12:00-1月17日11:00;

缴费时间: 2017年1月12日12:00-1月18日16:00。

报名网址: http://kszx.yt12333.com/(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1月17日11时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1月17日15: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系统于1月16日16:00自动禁止报考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