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16辽宁沈阳市中小学教师招聘739人公告
2016-12-13 22:16: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本次招聘计划为739人(具体计划以工作现场发布为准)。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本次招聘的对象为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大学、沈阳体育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以下简称“六所院校”)的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聘学生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条件,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对口。

其中,2017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除音乐和美术学科外,要求必须是师范教育专业。

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硕专业一致,且本科必须为师范教育专业。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并且教师资格证种类和任教学科均与申报学科对口。学前岗位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或初中或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或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高中、中职岗位须取得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和身体条件。

6.2017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7.已被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单位录取的,已与具体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8.满足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要求。

二、招聘单位【岗位表|职位表】

招聘单位为沈阳市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具体岗位信息和专业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讲、签约等5个环节。最后综合笔试成绩与试讲成绩排名,按照各组招聘计划数的120%确定进入签约范围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

(一)报名

报名者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自愿填报。每个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岗位组别。

报名时间:12月13日-12月14日

报名方式:

1.拟应聘学生需准备《应聘报名表》(需手工填写)和《应届毕业生证明》一式三份,交到所在学院(中心)辅导员进行初审、盖章。其中,一份由各学院(中心)留档备查;另两份学生自留,作为参加沈阳市招聘单位的资格审查材料。

2.各单位负责人在12月14日17:00前,将校对整理好的学生报名汇总表发至电子邮箱(本科生统一发至邮箱lszsjyc@163.com,研究生统一发至82153322@lnnu.edu.cn)。

3.学校就业部门整理后上报沈阳教育局。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携带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学生证;

 

(3)加盖公章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一式两份,一份在资格审查时上交审查组,另一份须在签约时与协议书一起上交用人单位);

(4)必须自行下载打印《应聘报名表》(见附件)

参加资格审查时,报名考生须手工填写应聘报名表,在报名表的右上角标明评审组别的序号(在《招聘计划表》中可查)。将《应聘报名表》、一份《应届毕业生证明》(必须原件,在加盖公章处需要盖章人签字)、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复印件、上一学历层次证件(硕士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须提供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到毕业证复印件的背面,学位证单独复印)。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与学位证反正面复印,复印件均要求A4纸张。以上材料按照由上到下顺序排好,在左上角用订书器装订。

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在本科生招生与就业处和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笔试准考证由我校统一发放。

(三)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等相关知识。

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0.5mm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开考后15分钟未到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不可提前交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若姓名填错或准考证涂错或姓名与准考证填写不一致的,成绩无效。根据笔试成绩,按1:2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