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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偃师市从大学生村干部中定向招录18名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16-06-23 11:34: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为做好全市大学生村干部有序转岗工作,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偃师在岗大学生村干部定向招录乡镇事业编制人员18人,分两批招录,其中第一批7月底前招录9人,第二批9月底前招录9人。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录工作在偃师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偃师市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指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编办等部门做好配合工作。成立偃师市招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录具体工作。

二、报考范围、职位、条件

(一)报考范围

偃师市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

(二)报考职位

招录的9个职位全部为乡镇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

(三)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履职尽责,密切联系群众,作用发挥较好;

3、遵守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制度,作风扎实,群众评价较高;

4、197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5、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考生个人现场提交报名表一式三份、近期二寸彩色照片三张。(报名表见附件1)

2、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

3、报名地点:偃师市人力资源市场(市档案局一楼)。

4、领取准考证时间。6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在偃师市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5、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比例不得低于3:1。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任职期间受表彰的实行笔试奖励加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奖励加6分;受到洛阳市委、市政府或省直单位表彰的,奖励加4分;受到偃师市委、市政府或洛阳市直单位表彰的,奖励加2分。受到多层次表彰的,以最高层次的表彰为准,只奖励加分一次。

2、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自行领取并填写《2016年偃师市从大学生村干部中定向招录乡镇事业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同时提交受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交加分材料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6年6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

提交地点:偃师市人力资源市场。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4、公示: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在偃师市政府网站(http://www.yanshi.gov.cn/)公告公示板块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

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录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7月3日。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基本职业能力和素质,满分100分。笔试作弊或缺考,不得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5、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偃师市政府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由偃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录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3、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评委根据考生面试情况进行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考生面试现场成绩。分数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