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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偃师市从大学生村干部中定向招录18名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16-06-23 11:34: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五)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在偃师市政府网站(http://www.yanshi.gov.cn/)公告公示板块公布。

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录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考察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由偃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市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招录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及编制手续。凡被录用人员,要求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市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所有被招录人员必须在招录岗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

六、其他

(一)本次招录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通过偃师市政府网站予以公示,请各位考生届时务必登录查看。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录用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应聘的,应主动申请回避,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监察局全程监督。

(四)本方案由2016年偃师市从在岗大学生村干部中定向招录乡镇事业编制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偃师市2016年从大学生村干部中定向招录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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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偃师市从大学生村干部中定向招录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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