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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徽阜阳市房产局所属事业单位自主招聘2人公告
2016-06-03 16:08:26   地区:安徽   浏览:0

为做好2016年度市房产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6年度市房产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2名,招聘计划等信息在阜阳人事考试(www.fyrsks.com)、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fyldbz.gov.cn)、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网站(www.fcj.fy.gov.cn)等网站上公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学历、年龄、专业、考试科目等设置详见附件(其中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步骤

招聘考试工作全程委托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址为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颍河西路507号房地产大厦7楼),报名时间为2016年 6月 8日至 6月12日,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本人学历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资格审查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并额外提供3张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凡条件不符者,一律不予报名。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二)笔试开考比例

为确保招聘人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特殊岗位经用人单位申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

考生可于 6月23日至6月24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二)》和《文秘类》两科,满分各为12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6 月 26日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二)》,10:00-12:00《文秘类》。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六、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二)》高低排序,《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再相同者以《文秘类》主观题分数高低排序。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复审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市房产局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学历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已取得毕业的提供毕业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