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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宁夏事业单位遴选193人公告
2016-03-19 16:47: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宁夏 浏览次数:0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疏通各类不同经费形式人员流动渠道,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宁人社发〔2016〕12号)等有关规定,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全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公开遴选必须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坚持岗位需求与德才素质相适应,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名额

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93名。其中:区直事业单位49名,市、县(区)所属事业单位144名。具体遴选岗位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网(http://www.nxpta.gov.cn/)查询《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中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事业单位参加遴选人员不受其所在单位经费形式限制。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5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经历及年龄要求,遴选正高职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遴选副高职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其他岗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5.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未满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人员未满5年服务期的(含特岗教师服务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岗位查询

遴选岗位的有关情况详见《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报考者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本公告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部门联系。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登录宁夏人事考试网(http://www.nxpta.gov.cn),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进入报名系统。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4月1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不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的,系统将无法提交考生报名信息,遴选单位无法进行审核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前务必征求本单位意见,单位同意的允许报考,未经单位同意的不得报考。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填报虚假内容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核单位应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报考人员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是否通过。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弃考。资格初审工作由各遴选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4)网上缴费。初审合格的报考者,最迟应于2016年4月2日18:00前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00元。免笔试岗位(遴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的报考者不缴纳报考费。

(5)结果确认。报考者缴费(免笔试岗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允许再调整报考岗位。2016年4月2日18:00前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考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