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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滑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102人公告
2015-11-17 23:38:11   地区:河南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为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和乡镇人社所、国土资源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招聘102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4〕39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聘计划和相关要求

详见《2015年河南省滑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附件1)。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要求;

6.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5.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6.滑县范围内财政全供、差供单位在编人员;

7.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正在服务期内的;

8.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定岗及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信息

2015年11月16日-11月24日,在滑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滑县人才交流中心(滑县县城文明路北段便民服务中心大厅)

3.报名办法及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

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

 

面向大学生村干部定向招聘的,需要提供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截至本次招聘简章发布之日在村任职满两年,考核合格且在职的证明。

滑县范围内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非滑县范围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在滑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15年河南省滑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3)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单色背景、正面、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并现场采集人像。

(4)应聘者须按照招聘的岗位及专业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4.收费标准: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需现场缴纳考务费60元。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6.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7.报名结束后,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者,不得重新填报其他岗位,可在报名结束后两日内到原报名地点领取返还本人的考务费。